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憲法變遷專題研究四
Seminar on Constitutional Change (4) 
開課學期
109-2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授課教師
 
課號
LAW7364 
課程識別碼
A21 M4040 
班次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二8,9(15:30~17:20) 
上課地點
 
備註
教室:霖研六1703。
限碩士班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30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1988年,本課程授課葉俊榮教授從耶魯大學取得法學博士學位,回到台灣大學法學院任教,正值台灣解嚴、民主轉型重要時刻。歷經三十載,葉教授研究、書寫台灣憲法變遷的軌跡,更參與期間無數的重要憲政時刻。葉教授擔任核四釋憲案行政院訴訟代理人(2000-2001)、行政院政務委員(2002-2004)、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2004-2006)推動行政機關組織改造,更擔任末代任務型國民大會秘書長(2005年05月14日)。2006年,四年借調期滿,回到校園,更發揮量能,與國際憲法學術圈連結,努力要把台灣這部寶貴的憲法教科書,寫出來給世界閱讀,期間更促成與台灣與新加坡頂尖憲法教授共同合著亞洲憲政主義教科書case book。這也是第一本以亞洲為中心進行憲政討論的casebook。2016年,臺灣第三次政黨輪替,葉教授入閣擔任內政部長,從議題的處理:政黨法的通過、警察執勤調整、土地正義與聽證程序、言論自由日推動,憲政機關的互動:與總統、行政院、立法院、其它機關部會、甚至於與地方首長間的互動,這些都是紮實的憲政實踐。
The Constitution of Taiwan-Contextual Analysis (2016) 是葉俊榮教授近期非常重要的作品,原因無它,因為這是第一本以台灣憲法為名、用英文介紹台灣憲法實踐脈絡的書。臺灣作為一個亞洲的新興民主國家,即便並無類似於歐美國家擁有相當長久的憲政實踐,不過卻也展現出其豐富而多元的面貌。書中提出臺灣三個重要驅力,即在地化、民主化,與全球化的引導之下,臺灣首先即必須回應中華民國憲法的意義變遷,以及人民對於其身分認同等諸多問題。其次,自60至80年代起,市民社會與中產階級的逐漸崛起,以及解嚴之後,人民對於社會與政治體制的改革需求。除此之外,臺灣也越來越需要仰賴與國際社群的互動,尤其是在經濟與人權的發展方面。而為了回應急遽變遷中的政治與社會脈絡,透過修憲與憲法法院的解釋,一方面緩和當時所面臨的政治危機,增加統治的正當性,另一方面也使得憲政體制下的權力分立設計與權利保障清單,更加的完整。而在轉型憲政主義的路徑上,臺灣則是以多階段的小幅度修憲、大法官作為轉型法院的功能發揮,與地方制度法等準憲法規範的建置,作為其發展特色。至於跨國憲政主義的面向,臺灣則是表現在國際公約的內國法化、對於人權公約的司法引用,以及許多因應國際趨勢的制度設計。 

課程目標
 
課程要求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無資料